第16届北京艺博会于2013年9月中旬在北京展览馆圆满落幕,为期4天的艺博会,吸引了来自国内及法国、奥地利、美国、韩国等20多个国家的100余家画廊、艺术机构参展,展出5000多件国画、油画、雕塑等艺术精品,现场艺术品成交额1.2亿元人民币。 中央电视台、北京电视台、人民日报、新华社、中新社及中国广播网、中央政府门户网、凤凰网、和讯网等百余家媒体专题报道艺博会盛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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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始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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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-9-13 |
结束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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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-9-15 |
会展地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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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展览馆 | ||
承办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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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艺博嫦娥国际会展中心 | ||
主办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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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| ||
会展类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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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/培训/艺术 |
国家/城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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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 |
参展范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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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展对象及范围 1.参展对象:画廊、画院、艺术公司(工作室)、艺术院校等艺术机构。 2.艺术范围:中西绘画、雕塑、装置、多媒体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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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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展位价格及设施 1.展位价格: A区展位(人民币) 26800元/18平方米(1490元/平方米) B区展位(人民币) 24800元/18平方米(1380元/平方米) C区展位(人民币) 12800元/9平方米(1423元/平方米) 展线 (人民币) 1800元/米 2.展位设施(每18平方米展位内含): 楣板、地毯、1张咨询桌及2把折叠椅、2张参展工作证、8盏长臂射灯 1本展览会刊,可刊登1页图录(可放1-2张图片) 白色木质展板(3.6米高×1米宽×5厘米厚) 展位费缴纳 1.参展者须在2014年5月30日之前缴纳全部展位费。 2.展位费支付:展位一经确认,组委会将通过电子邮件、传真或邮寄将《参展确认函》提供给参展商。参展商收到《参展确认函》后,须在规定日期内全额支付展位费至以下账户,即 银行汇款:(请附加传真汇款证明书) 收款单位:北京艺博嫦娥国际会展中心 开 户 行:工商银行北京金台路支行 帐 号:0200020219200109625 邮局汇款 收款单位:北京艺术博览会组织委员会 地 址: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4号楼1301室 邮 编:100026 艺博会图录 1.组委会将出版16K(210mm×285mm)彩色精印图录,收录参展机构数据及参展作品。 2. 展位面积每达到18平方米可免费刊登图录1页、刊登作品图片1-2幅、获赠图录1册。如需增加图录版面,另收取制作费800元/页。作品图片请以电子文件 (JPG或TIF)形式提交(并附打印小稿),图片文件尺寸必须大于5-7寸,且分辨率在300dpi以上;也可提供120彩色反转片或高清晰度照片(请 标明反转片的正、反、上、下)。作品图片请同时注明作者姓名、作品名称、尺寸、材质、创作年代等信息。 3.图录数据递交截止时间:2014年6月30日。 4.若展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将刊登图录所需数据交至组委会,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刊登图录。 |